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经实地考察和研究同意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设立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珠海分中心。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7〕157号)的要求,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珠海分中心决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式和原则
协作机构库由社会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法人或其他机构组成,接受中心委托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中心采取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组建维权援助协作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服务机构等服务;
(二)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三)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
(四)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五)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六)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
三、申报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参与我中心维权援助工作,遵守《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珠海分中心维权援助办法(试行)》;
2.依法设立、能在协作期间保持相关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3.拥有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经验,成功承办过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4.能够按照中心要求接受委托,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入库程序
(一)申请
申请加入我中心协作机构库的单位应认真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珠海分中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申请表》,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
4.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5.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业绩情况。
(二)材料提交
参与申请入库的协作机构请于2017年8月11日17:00前(以邮局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及电子件报送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处,逾期将无法参加第一批协作机构入库工作,需等待我中心下一步通知。
(三)审核
我中心将对各申报材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协作机构授牌并签订合作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宛蔓 电话:0756-8885913
QQ邮箱: zh12330@qq.com 地址:珠海市南方软件园A2-207
六、申请表获取方式
关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在后台进行留言,留言格式为:姓名+单位+邮箱,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你们的邮箱。
珠海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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