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第二批)社会主体及其承接相关职能的通知》(粤科函人字〔2014〕876号),“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相关职能由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接。现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7〕12号)转发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报送”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各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并按照《申报书》后“附件清单”的要求准备佐证材料。
(二)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打印《申报书》并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提交电子材料。将《申报书》电子版(以“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名称”为文件名,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skgxj_gxk@qq.com。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
三、其他事项
(一)省高企协会申报通知、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详情请见附件3或登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查询:http://www.gdhte.cn/front/frontManageAction.do?action_method=dispNewsByNewsIdToFront&newsId=22330
(二)请各企业于2017年10月20日前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市政府大院5号楼1105、1115室),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四、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郭先杰:2213091
郑敏:2126639
省高企协会
钟嘉健:020-38458669
李佳妮:020-38458699
附件(请点击链接http://www.zhkgmx.gov.cn/gksxx/gxjscyk/tzgg/201708/t20170831_24353003.htm下载)
1.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
2.广东省2017年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通知
4.市科工信局转发省创新型企业试点通知
(来源:珠海市科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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