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申请依据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
三、申请时间
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26日。
四、申请项目、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项目: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5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③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④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⑤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⑥无本市户籍限制。
(二)申请项目: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③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④须取得本市户籍。
(三)申请项目: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其中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③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④须取得本市户籍。
(四)申请项目:本科、硕士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含留学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的),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③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④申请时具备本市户籍。
注: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符合年龄等申请条件的,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在我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即可申请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
五、注册、申请、审核和补贴发放程序
(一)用户注册
1、申请人未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可在网上服务平台登录页面注册个人用户后登录。
2、用人单位未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可在网上服务平台登录页面注册单位用户后登录。
3、已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和登录密码直接登录。
(二)个人网上申请和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19年8月26日24: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
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左侧菜单→新引进人才管理→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页面,点击补贴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新引进人才管理→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页面,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单位审核请于2019年8月31日24:00前完成(请用人单位、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度,逾期系统将终止审核功能,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①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个人申报信息自动提交至申请人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经办机构(申请人工资薪金未达到起征点没有缴纳个税的,同样提交所在区经办机构)审核。如所在区(初审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申请原件查验的,通知用人单位经办人收集相关原件材料送至初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查验审核,审核后当场归还原件。原件查验审核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②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如属于申请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修改补充完善后,可再次按上述步骤提交申请。
注:申请须填写和提交的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三)各区初审和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各区经办机构于2019年9月12日24:00前完成初审。系统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复核机构复核。必要时各区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或安排用人单位提交相关原件进行窗口现场查验。
(四)复核和公示
市人才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复核各区申请人资格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期为1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通过复核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编制补贴发放方案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名单并编制补贴发放方案。
(六)补贴发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七)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并关注申请信息最新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审核、初审、复核、公示、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实时结果)。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其他说明
1、年龄条件界定。申请人年龄条件以来珠海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2019年第二批申请时间。2019年第二批申请安排在2019年11月组织实施,届时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查询申请指南。
3、申请期限。符合补贴条件的须在新引进两年内提交首次住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技术问题咨询。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故障),请向所在区初审机构报备,由区初审机构向系统开发商反馈解决。
八、各区受理机构、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1、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
地址1: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地址2: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18栋431室
咨询电话:8841900、8841220
原件查验审核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补贴拨付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2、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3办公室
咨询电话:2133200、2227270
补贴拨付银行:建设银行
3、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313号三楼312室
咨询电话:7262615、7263397
补贴拨付银行:工商银行
4、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5103793、5558710
补贴拨付银行:华润银行
5、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地址:金鼎南方软件园A1栋1105室
咨询电话:3629697、3629180
补贴拨付银行:工商银行
6、高栏港区人才工作局
地址: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1201
咨询电话:7695303、7268253
补贴拨付银行:工商银行
7、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址: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8687016、8687368
补贴拨付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8、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
咨询电话:2170112、2123787
补贴拨付银行:工商银行
9、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珠峰大道西1号富山工业园管委会2楼263室
咨询电话:5659080、5659058
补贴拨付银行:华润银行
九、投诉电话
珠海市人社局:(0756)2128502(李小姐)、2128396(黄先生)、2128219(叶先生)。
十、附件
1.《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
2.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交材料明细(2019年第一版)